9月7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措施》明确提出,在私人领域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及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按优惠价的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在公共领域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网约出租车按照指导价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按优惠价的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其中在巡游出租车方面,鼓励整车企业保障动力电池正常使用,6年周期内动力电池衰减70%以下免费更换,不限里程数。
此外文件还明确将进一步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换电站建设;推动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车桩数据的进一步开放及商业化运用;加快研究加油(气)站合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