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湖南组织19个核查小组对859个废弃露天矿山(点)进行逐点实地核查。根据区位特征、问题特性,核查小组逐个对矿山(点)填写核实表,建立了各矿山(点)生态修复档案。具体说来,对于可自然恢复的,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对于需采取工程修复的,宜建则建,宜田则田,宜林则林,宜水则水。针对图斑相对集中、问题类型相似的,划成较大的修复区块,科学、系统地分类进行修复。同时,立足生态系统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开展修复治理,将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有机结合,统筹部署、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目前,湖南已完成了对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将省级遥感解译核实图斑、核实表、档案表下发至各相关市州、县市区,并要求各地建立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台账表,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审查并报省级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