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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推广应用电梯电能回馈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6        浏览次数:102        返回列表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质监局:

    电梯电能回馈技术是重要的建筑节能技术,对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意义重大。目前该技术已基本成熟,具备了推广应用条件。现就做好电梯电能回馈技术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电梯电能回馈技术重要性的认识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目前,建筑能耗已占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据测算,电梯是现代建筑主要用电大户之一,占建筑总能耗的17-25%以上。随着经济建设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梯的拥有量呈不断上升趋势,电梯的能耗也随之不断增高。因此,开展电梯的节能降耗是大势所趋,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工作。

    电梯电能回馈技术是指将电梯工作过程中发出的电能逆变成与电网电压同频同相的交流电能后送给区域交流电网,供周边其他用电设备使用的技术。从实际应用来看,加装电能回馈装置的电梯节电率25%以上。目前全省省在用电梯85000部,年耗电22亿度,应用电梯电能回馈装置后,平均每年可节电9.6亿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2万吨。

    二、大力推广电梯电能回馈技术应用

    新建公共建筑和财政资金投资的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在电梯设备选型时,应选用带电能回馈装置的节能电梯。质量监督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新装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工作。

   既有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鼓励加装电梯电能回馈技术装置。对进行电梯电能回馈技术改造、节电率到达20%以上的,经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和电力管理部门认定后,每部电梯给予6000元财政资金补贴。既有电梯加装电能回馈装置时,应取得电梯生产厂商同意,由电梯回馈装置生产厂或经其授权的单位进行加装;电梯生产厂商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电梯电能回馈技术的推广应用。

  列入国家、省财政支持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要对耗电高的电梯进行节能改造,优先选用电梯电能回馈技术。在具备条件的既有高层住宅建筑中,研究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开展一批示范试点项目建设,鼓励加装电梯电能回馈技术装置。

    三、加强领导,做好推广应用的保障工作
 
    各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联动,共同做好电梯电能回馈技术的推广应用。发展改革部门将电梯电能回馈技术列入节能减排、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补贴的范畴,引导社会应用电梯电能回馈技术;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支持,对加装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的用户或回馈装置的生产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电梯节能的监督管理,推进电梯电能回馈技术的不断创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电梯节能作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应用电梯电能回馈技术。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